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 引 号 | 011043209/2023-39954 | 分 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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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8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大厅环境改造
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对指挥中心大厅环境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所需要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大厅环境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指挥中心大厅环境改造工程监理,全程参与指挥中心大厅环境改造工程建设事前审查、事中和事后抽查等工作。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竞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竞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服务供应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投标人需是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
4.竞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竞标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和信誉。(投标文件中须附文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
7.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允许监理本工程期间在其他项目中承担监理等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是项目执行方。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点击采购公示附件免费下载。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地址: 付家坡一路33号)510办公室。
七、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日1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505办公室。
八、尊龙凯时贵宾会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6712 8500
附件: 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大厅环境改造 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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