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39号建议的回复
索 引 号 | 011043209/2021-55561 | 分 类 | 公安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7-31 |
有 效 性 | 有效 |
于海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加油气站违规停车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于海平代表反映的“少数车主把加油站经营场地当成免费停车场,部分加油(气)站经营场地被各种机动车辆随意占用”问题在全省城乡加油站均不同程度存在。您提出“加大加油站违章停车整治力度、建立加油站停车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对于规范加油(气)站内部管理,保障经营场所生产安全有较强的针对性。
加油站经营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等特征,加油站经营范围是高危场所;同时,加油站又是重要的民生场所,出入加油的社会车辆众多。确保加油站“安全”是业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全省公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安全生产重点部位,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打击等专项行动,消除了大批涉及输油输气管道的安全隐患、打击了一些私自售卖汽油违法行为,遏制了散装汽油售买上升势头,有效保障了油气的运输、销售安全。特别是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车辆排队延伸到主干道,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专门在排队车辆后方来车方向强化警示,在服务区协同安保人员指挥车辆有序排队加油;及时制止威胁、殴打加油站工作人员行为,化解加油区其他矛盾纠纷,维护了正常加油秩序,保障了加油安全。对沪渝西高速公路危化品车辆禁行路段,特批并派警车护送运油车辆通行,保障加油站正常供油。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拟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停车。遵循“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把加油站周边违法停车作为影响加油站生产安全的潜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及时制止劝离违法停放车辆,对不听劝阻、长时间停在加油站门前以及距离加油站30米内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坚决依法处罚。对直接停在加油站经营场地内部区域或消防通道且拒不驶离的,会同消防部门强制清障拖离。
二、对违法停车开展常态化治理。把查处加油站周边路段违法停车列入交管集中整治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力争短期内加油站周边违法停车查处量同比上升,加油站周边违法停车现象减少。督促基层交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把治理加油站周边路段违法停车工作常态化。
三、多手段多途径管控。在违停突出、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加油站周边增设交通监控设施,自动识别和抓拍违法停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停车,推广借鉴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违法停车的作法,或由举报人直接向交警部门提交视频或照片(加油站亦可增设部分视频设备,把违法停车视频资料提交给交管部门)。凡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图像资料,交管部门均可作为处罚违法车辆的依据。
四、探索共建共管模式。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和相应的石油公司间建立大安全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共建、信息互通、安全共管。凡公安部门获悉有影响加油站生产安全的违法停车、打架斗殴和其他治安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派员调查处理;凡公安或消防部门检查发现加油站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通报反馈给石油公司相关人员,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