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
2019-12-20 16:58 |
湖北省公安厅
今年5月份,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以来,省公安厅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多措并举、成效明显。
一是按照省政务管理办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下发《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是更新发布《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改造升级“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重新制订15种《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有效减少了因此而产生的行政败诉和行政复议违法风险;
四是增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于8月31日前将省公安厅主办且非涉密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全部公开发布;
五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核制度,重新修订完善《湖北省公安厅发文稿纸》,将“公开属性”列为制发公文的要素之一,确保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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